当前位置:首页->社保小知识|工伤认定问题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是否能享受工伤医疗费用待遇?
社保小知识|工伤认定问题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是否能享受工伤医疗费用待遇?
 
我单位与工伤职工关于工伤认定问题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是否能享受工伤医疗费用待遇?

可以享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来源:通州社保
(声明:凡本号注明“来源”或“来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冀ICP备2021005882号-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新手指南  |  法律声明  |  系统管理  | 
河北广源永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总公司: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科创中心1号楼4层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30至下午5:30(周六、日:上午9:30-下午5:00)
免费咨询电话:400-669-7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