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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登记证受理标准!
 
小餐饮登记证受理标准

1.经营场所要求: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及车库、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及车库、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连的商业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弃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远离污染源,地面使用不透水、易清洗、防滑的材料,墙壁、顶面采用防霉、防水材料,有通风排烟设施,窗户应有防蝇纱网,卫生间不得设置在操作间内;操作间面积原则上不小于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