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的王先生最近计划将自己居住了10年的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对外出售,他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个人转让不动产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是不是在所有情形下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没有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呢?
当然有优惠政策可以享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6〕348号)第七条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申报内容审核后,及时办理免税手续。所以,王先生出售此套房屋符合满五年且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条件,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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