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国知局依法驳回“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63件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申请注册问题。3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已依法作出驳回决定。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审查部门已对“火神山”“雷神山”等1500余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并对参与相关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了筛查。在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类似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均将依法予以驳回。
02.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大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并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各省(市、区)将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申报和推荐工作。
03.人社部:专利成果、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3月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标准要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进一步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做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04.国知局确定第一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试点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在地方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深圳等8个地方作为第一批试点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根据安排,本次示范建设工作试点期限为2年。各试点地方将根据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要求,从夯实制度基础、畅通受理渠道、创新工作方式、做好衔接协调、健全工作体制、加强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细化形成试点推进方案。
05.《认证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
为促进认证机构在疫情期间有序复产复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平台优势,联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相关机构,共同编写了《认证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06.广东已有70家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融资金额14.41亿
3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麦教猛介绍,截至到3月2日,全省已有70家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融资金额14.41亿元;质押登记手续大幅简化,实现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据介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积极发挥知识产权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开设疫情防控领域专利预审绿色通道,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
07.邓鸿森(新加坡籍)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下一任总干事提名
当地时间3月4点下午17时20分,在瑞士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总部召开的产权组织协调委员会特别会议上,现任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局长的邓鸿森被提名为下一任世界知识产权总干事。最终结果将在5月7至8日的产权组织大会上通过提名。提名结束后,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陈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恭喜提名人,中国会继续积极地参与世界知识产权全球治理。”
08.欧盟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延长新冠疫情形势下针对中国申请人商标和外观案件的时限
欧盟知识产权局曾于2月14日针对中国申请人在该局的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异议、无效等案件发布公告。根据该公告,如相关案件的法定期限在2020年1月30日至2020年2月28日之间,可将法定期限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2020年3月2日,欧盟知识产权局再次发布公告,进一步延长中国申请人在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案件的时限。公告显示,法定期限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之间(包括2020年3月1日和2020年3月31日)的案件,可延长至2020年4月1日。我国申请人可根据该规定,做好案件相关调整安排和工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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