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疫情影响,失业保险能够保障哪些人的基本生活?有哪些具体的保障措施?这些事要知道!
失业保险最基础的功能是保生活,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失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有两类:
一、对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城镇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
二、对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为应对疫情的影响,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国务院实施了三项新举措:
一、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可以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2020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旧没有就业以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三、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 今年3月到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双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截至3月底,全国已经向230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3亿元,代缴医疗保险费20亿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亿元,向6.7万名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4.1亿元。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声明:我们致力保护作者版权,部分文字/图片来自网络,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从广源永盛网站转载本文至其他平台所引发一切纠纷与广源永盛无关。支持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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