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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无需办理个税汇算?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清税注销?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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